中評社北京6月14日電/據新華社報導,國家醫保局13日發布《2024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徵求意見稿)》及相關文件,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出,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第八條規定,且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目錄外藥品,可以申報參加2024年藥品目錄調整。包括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經國家藥監部門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藥品;納入鼓勵仿制藥品目錄或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且於2024年6月30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准上市的藥品;2024年6月30日前經國家藥監部門批准上市的罕見病治療藥品等。
值得注意的是,徵求意見稿提出了調出目錄重點考慮的情形,包括近3年未向醫保定點醫藥機構供應的常規目錄藥品;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按協議約定保障市場供應的談判藥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