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以上統籌地區通過政府購買商業保險承辦大病保險業務
問:有了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還需要單獨買商業保險的大病保險嗎?
答:從大病保險制度建立之初,醫保部門始終鼓勵市場參與,積極支持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創新建立健全醫保社商合作新模式。目前,90%以上統籌地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大病保險業務,不僅激發了商業保險市場活力,也進一步提升了大病保險管理服務水平。
保險的功能就是防風險。除了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之外,參保人是否需要補充商業保險,要看個人意願和承受能力。這些年來,國家醫保局鼓勵各地創新管理服務機制,一些地方的探索卓有成效。
比如,浙江省金華市積極探索“政府有為、商保承辦、社會共治”的大病保險運行模式,將大病保險與商業保險公司的城市定制型商業保險相融合,在大病保險基本保費基礎上,進行個人“選繳保費”的機制創新,實現“多繳多得、連繳多得”。截至2023年底,金華大病保險累計為64.53萬人減負75.84億元,報銷金額20萬元以上的有1798人。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