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和丈夫住在深水埗一間面積約100方呎的㓥房,有獨立廚房和廁所,她昨日向大公報記者表示,現時居住面積只是勉強夠住。對於訂定㓥房的最低面積,她擔心以後㓥房面積提高後,業主會相應加價。不過,由於居住的單位實在太過殘舊,消防安全措施也不足,她經常擔心發生火警,如果可以為㓥房制定有關安全標準,起碼會住得安心一些。
議員倡訂立“計分制”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向大公報記者表示,政府就是否再訂定人均最低面積標準,未有定案,他理解若要掌握㓥房實際居住人數,或會較複雜,政府也要考慮操作問題。他建議政府有政策優先協助支援有小朋友的㓥房家庭。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鄭泳舜建議,㓥房最低的居住面積為7平方米,廚廁必須有間隔分開,在廁所內煮食或放置睡床,都不能接受。他並建議訂立“計分制”,規定有即時危險的“劣質㓥房”,在較短時限內糾正,如果仍未能符合要求就要取締。他說,政府不同部門有處理㓥房的不同問題,認為政府可整合資料,訂定處理優次。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表示,規管範疇不可太寬鬆,否則難以取締劣質㓥房。但若有關標準落實後,估計約3成㓥房戶需要搬走,她對其安置問題表示關注,建議政府預留足夠的簡約公屋或過渡性房屋予受影響的㓥房戶,或讓其可提前3年上公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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