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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二一四惡性事件”協商破局另一原因
http://www.CRNTT.com   2024-03-11 11:04:23


 
  金門縣政府提出的以金門縣紅十字會與泉州市紅十字會接觸談判,其實還是“有所本”的。其一,所謂廈金海域,是指位於九龍江出海口,由厦門灣、泉州圍頭灣、金門灣、九龍江河口灣所組成的海域。而且既然是有一個“廈”字,當然在大陸方面是以廈門為主。但大陸方面不是以最接近金門的廈門市的紅十字會的名義,而是以泉州市紅十字會的名義,是因為廈門市是副省級市,而泉州市是地級市,金門縣更是縣級,因而不能抬高接觸的層級。其實以大陸的地級市來對標台灣地區的縣級,已經是很“俾面”了。
  
  其二,雖然金門縣現在是在台灣當局的實質管控中,但正如台灣方面也有一個“福建省”(已經虛級化),及一個“連江縣”那樣,在大陸的行政區劃上,金門縣是屬於地級泉州市的行政區域內。因此,是由泉州市紅十字會的名義進行接觸處理,而且李朝暉雖然官拜泉州市台辦副主任,但卻以“晉江市紅十字會高級顧問”的名義——晉江市是福建省的縣級市,由泉州市代管。這樣,縣級的晉江市就與金門縣對等。台灣當局不是老在嘮嘮叨叨地叫喊“對等”嗎?這就是真正的對等了。
  
  但台灣當局卻硬是要把其搞成“兩岸官方談判”,而且還要將之提升到“中央”層級,派出了“海委會”海巡署副署長許靜芝、陸委會法政處長周鳴瑞、海基會經貿處長饒仁宏。這就與大陸方面的定位:地方級及民間紅十字會,發生扞格了。
  
  其實,從一個細節中,也可窺見大陸方面對台灣當局要提升至“中央”層級及“官方”接觸的強烈不滿:三月五日,台灣海巡署長周美伍的代表,海巡署金馬澎分署長陳泗川欲贈兩名罹難者家屬各十萬元人民幣,但因牛皮紙袋裡的收據寫著“第一期慰問金”,並表明跟正在談的賠償與撫慰金不同。但陸方代表和家屬要求轉交金門紅十字會長,再交給家屬。但陳泗川堅持要陸方簽收才能報銷,陸方堅決拒收。
  
  因此,台灣當局如確實是有“下一輪談判的意願及計劃的話,除了是釐清真相,承認“碰撞”的事實,及作出道歉之外,還應該是以“紅十字會”的名義,與泉州市紅十字會進行協商,哪怕仍然是海巡署副署長許靜芝、陸委會法政處長周鳴瑞、海基會經貿處長饒仁宏等人,也都應當以“紅十字會顧問”等的名義。
  
  實際上,一九九零年八月的“金門談判”,就是以兩岸紅十字會的名義。在大陸方面,是紅十字會秘書長韓長林,紅十字會顧問樂美真(實質是國台辦交流局副局長)、紅十字會台灣事務部主任張希林、福建省紅十字會副會長計克良(實質是福建省衛生廳長)、福州市紅十字會副會長方慶雲(實質是福州市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而台灣方面則是,紅十字會秘書長陳長文(實質是“行政院”法律顧問)、紅十字會顧問鄧定秩(實質是“國防部”參謀本部作戰次長中將執行官)、紅十字會副秘書長常松茂、紅十字會國際組主任徐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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