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4日電/香港特區政府積極“搶企業、搶人才”,同時亦“搶資金”。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到“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俗稱“投資移民”)的進度。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昨日出席記者會重申,該計劃今日(3月1日)起正式接受申請,投資推廣署將於短期內公布相關細節,期待新計劃有助增強香港資產和財富管理和相關專業界別的發展優勢,以及支持創新科技產業發展。
大公報報導,香港曾在2003年實施“投資移民”計劃,最初投資門檻為650萬元,2010年提升至1,000萬元,有關計劃最終在2015年停辦。特區政府2023年10月宣布重啟“投資移民”計劃,申請門檻提升至3,000萬元,並規定當中至少300萬元要投資於支持創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其餘2,700萬元可投資的資產包括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以及非住宅房地產等,屆時投資者即可連同其配偶、伴侶及18歲或以下未婚的子女一併享有本地的居留權。
舊版12年吸金逾3000億
有移民顧問公司曾預期新“投資移民”首年可接獲5,000宗申請,如果預測成真,按每宗3,000萬元計,則新“投資移民”首年已可為香港帶來1,500億元資金。而舊版“投資移民”實施12年間,接獲約4.5萬宗申請,其中約3.5萬宗獲批,期內“吸金”逾3,000億元。
就政府重啟“投資移民”,萬方家族辦公室集團首席執行官及創始人關志敏表示,香港的新“投資移民”計劃已引起該公司客戶的廣泛興趣,指出此戰略性舉措充分利用香港作為“超級聯繫人”的優勢,不僅帶動私人財富管理行業持續發展,更持續為香港經濟註入新活力。公司留意到大灣區富裕家族加快來港設立家族辦公室的步伐,各項稅收優惠政策也促進了這一趨勢。
由於新版“投資移民”計劃規定至少300萬元要放入支持創科的基金組合,德勤中國民營企業與私人客戶服務香港主管合夥人劉明揚就表示,為吸引單一家族辦公室和更多新資金利用新“投資移民”計劃落戶,建議政府應容許申請者通過其個人實質擁有的主體來持有相關的投資,從而使該主體可被視為經單一家族辦公室在港管理並享受相關的利得稅豁免。
倡擴資產類別增吸引力
劉明揚亦建議,政府應對現行的基金和單一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制度進行“升級”,以應對不斷變化且日益嚴峻的市場環境,以更具針對性的方式提升香港的競爭力。例如取消“5%附帶收入”門檻,即對“合資格資產”的債權投資獲得的利息收入提供香港利得稅豁免,以及擴大“合資格資產”的定義以包括藝術品與數字資產等投資。該行亦建議向成立於香港的基金管理公司及單一家族辦公室,在符合某些條件下提供稅務優惠,如利得稅稅率減半至8.25%。
羅兵咸永道香港私人客戶和家族企業服務稅務合夥人王曉彥表示,為進一步提高新“投資移民”計劃的吸引力,建議擴大可接受的投資資產類別以涵蓋更多的合資格集體投資計劃和符合條件的保險產品。為與家族辦公室稅務優惠產生協同效應,新“投資移民”計劃應允許通過具資格的家族投資公司持有相關投資。同時希望政府能分配足夠的資源,建立有效的審批機制,從而簡化新“投資移民”計劃的審批程序和提高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