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僥幸,對抗調查成徒勞
早在2008年,張勇任玉屏自治縣團縣委書記、縣體育局局長時,曾因與他人違規合夥投資入股經營企業、違規組織單位職工外出考察學習被玉屏自治縣紀委給予黨內警告處分。然而,他面對組織的教育不知警醒,面對受到的處理無動於衷。到銅仁市生態環境局任職後,在組織對其有關問題進行函詢時,他又妄圖避重就輕欺騙組織,辜負了組織一直以來的培養教育。
2020年,譚某出資購買了一輛越野車送給張勇,為了掩人耳目,張勇安排譚某將該車登記在自己弟弟張某(另案處理)名下,由自己使用。2021年,銅仁市紀委監委根據收到的問題線索,核查其收受車輛問題,面對組織核查,張勇安排其弟弟偽造證據予以對抗。
為了使事情看起來順理成章,張勇指使弟弟將購車款通過銀行轉賬至譚某賬戶中,再打電話要求其將購車款取出以現金形式返還。
“知道我被舉報後,我讓弟弟給譚某寫了張借條。後來紀委函詢時,還是擔心會東窗事發,就讓我弟弟把購車款全部以轉賬方式轉給譚某,然後又跟他說,錢是我弟弟拿的,能不能把這些錢返還給我弟弟。”張勇交代說,雖然知道自己這些拙劣的伎倆逃不過組織調查,但還是心存一絲僥幸,妄圖減輕自己的罪責。
然而,一切注定是徒勞。
“人生沒有後悔路,不可逆轉。”張勇被留置後寫下了自己的懺悔。人生沒有如果,張勇要面對的,只能是漫漫鐵窗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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