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經略治理的歷史確證
朔方郡修築之後,漢武帝開始大規模從內地“移民實邊”,邊地人口熾盛。《史記·平准書》載:“乃徙貧民於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漢書·地理志》:“朔方郡……戶三萬四千三百三十八,口十三萬六千六百二十八。”《後漢書·郡國五》載:“朔方郡……戶千九百八十七,口七千八百四十三。”從上述三組數據可以看出,漢朝從關中等地移民實邊的人口數量龐大。在匈奴逐漸南歸漢朝之後,大量匈奴部眾也來到河套之地,充實朔方。當時的朔方郡可謂人丁興旺。
為了發展朔方郡的社會經濟,漢朝還於此設立鹽官,興修水利。朔方郡內有金連鹽澤、青鹽澤等鹽澤,漢朝設立了鹽官以規範鹽務。此外,還積極興修水利,開發黃河水利資源。《史記·河渠書》載:“朔方、西河、河西、酒泉,皆引河及川穀以溉田。”同時,還組織兵民屯墾戍邊,元鼎年間(公元前116年至公元前111年)“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史記·平准書)》。呼和浩特博物院藏有一枚漢代“朔方農丞”的青銅官印,便是漢代在朔方“開田官”的實物證明。加之歸附漢朝的匈奴牧民,河套地區真正實現了農牧繁盛。到西漢末年,河套之地“是以其俗風雨時節,穀糴常賤,少盜賊,有和氣之應,賢於內郡”,朔方郡得到大規模開發,民殷物豐。
河套之地興修水利等諸多措施,使得此地農業屯墾發展興盛,經濟生產迅速發展起來。隨著漢匈之間的戰亂逐漸平息,“朔、易無復匹馬之蹤,六十餘年矣”。長久的邊關和平,進一步促進了河套地區人口的繁盛和農業生產的發達。《漢書·匈奴傳》記載,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漢宣帝賞賜呼韓邪單於“轉邊穀米糒,前後三萬四千斛”。約合今天二百餘萬斤的“邊穀”,應是邊地所產,可見邊地農業生產積累之盛。
河套之地的物質殷實也表現在墓葬方面,從補隆淖古城(臨戎縣城)、陶升井古城(三封縣城)和保爾浩特古城(窳渾縣城)的墓葬發掘可以看到,此時墓葬數量多,用材講究,整齊劃一,且大多系夫妻合葬,反映了當時社會的安定和人民生活的穩定。同時,成套的隨葬品和大量裝有穀、黍的倉儲器,如圓倉、方倉、樽、鴞壺等,特別是有持戟衛士把守倉門的長方形糧倉,則充分表現出當時農業生產的發達程度。這時,游牧於漢地北邊的部分匈奴人開始進入漢朝郡縣,承擔起庖廚等家內雜務。臨戎、三封、窳渾的墓葬中,常見有庖廚、打水的胡人俑,也證實了這點。由此可知,東漢時較為普遍的漢匈雜居現象,在西漢晚期可能已經存在了。經百餘年農墾發展,漢朔方郡所在河套地區邊境安寧,經濟繁榮。雖經王莽改制、盧芳割據的動亂,但自南、北匈奴分裂,南匈奴附漢後,北部邊塞又出現了“西自武威,東盡玄菟及樂浪,胡夷皆來內附,野無風塵”(《後漢書》)的安定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