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
文章認為,做好數字金融這篇大文章,必須緊緊圍繞提質增效和防控風險的目標,完善數字基礎設施,提升數字化監管能力,加強數字技術原始創新,參與全球數字規則制定,推動數字金融高質量發展,助力金融強國建設。
一是完善數字基礎設施,促進數字金融均衡發展。目前中國數字金融布局與發展仍不平衡,經濟欠發達地區及鄉村的數字化技術使用在提高金融服務匹配方面的效率和質量不高。為此,必須加快完善明顯制約數字金融發展的數字基礎設施,以安全多方計算、區塊鏈、聯邦學習、大數據、雲計算等數字科技為基礎,構建安全、合規、統一的數據要素平台,推進區域數據中心集約化建設,加快大數據傳輸通道建設,不斷提升數據傳輸能力。深入落實數字鄉村行動計劃,加快農村地區數字金融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地區數字基礎設施,開展征信體系、涉農大數據、農業技術服務與培訓,做好“線上+線下”業務。中西部地區可考慮建設超大數據處理中心,通過“東數西算”降低東部地區數據處理成本,實現東中西部數字基礎設施協同發展。
二是提升數字化監管能力,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數字金融風險叠加了數字風險與金融風險,前者涉及網絡安全風險、數字技術應用風險、信息基礎設施風險和數據風險等,後者涉及信用風險、市場風險與流動性風險等。數字金融涉及複雜的信息結構、相互關聯的信息系統、海量的數據,大大增加了風險監測的難度。同時,數字金融產品迭代速度快,隨之帶來的不同階段的風險形態也會發生迅速變化,進而加大風險識別難度。為此,必須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堅決懲治違法犯罪和腐敗行為,嚴防道德風險。深入推進和有序協調數字金融發展創新試點、數字金融監管工具試點和服務示範區、金融業務與科技服務風險隔離機制等工作,有效釋放金融改革動力。強化系統性風險監測,建立健全數字金融風險監測與評估機制,實現風險早發現、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三是加強數字技術原始創新,提高平台企業國際競爭力。大力提升數字技術自主創新能力,盡快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充分發揮新型舉國體制優勢、超大規模市場優勢,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激發自主創新動力和活力,實施多領域、多部門、多形式聯合攻關,打好關鍵核心數字技術攻堅戰。加大在數字孿生、人工智能、量子計算等領域的科技研發力度,著力實現前瞻性基礎研究、引領性和顛覆性原創成果的重大突破,搶占未來數字金融發展的技術先機和主動權。進一步優化融資結構,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推動股票發行註冊制走深走實,發展多元化股權融資,培育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為科技創新提供金融支持。
四是積極參與全球數字規則制定,完善全球數字治理體系。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先行先試的作用,支持自貿試驗區率先對標國際高水平數字經貿規則,加快推進加入《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和《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建立與國際高標準數字經濟規則銜接適應的規則體系、管理標準等制度體系,提升在數字經濟國際規則競爭中的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數字隱私保護、數據跨境流動和數據存儲等重點領域規則探索,積極就人工智能發展原則、數字倫理、數字貿易與數字關稅規則等問題與世界各國開展深度合作,探索各方易於接受的共同規則。在競爭監管等領域加強各國的政策溝通協作,促進各國數字監管政策的兼容性和一致性。著力推進金融高水平開放,穩步擴大金融領域制度型開放,確保國家金融和經濟安全。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前瞻考慮面向全球的規則、技術、標準、認證和平台搭建,推動建立穩定、平等、均衡、包容的全球數字治理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