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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建青(來源:網絡圖片) |
中評社北京12月1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梅州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陳建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陳建青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職務晉升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毫無紀法底線,公器私用,恣意妄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獲取財政資金補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建青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建青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陳建青簡歷
陳建青,男,漢族,1958年8月生,廣東東源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7年6月參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歷任河源市連平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梅州市副市長,梅州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2021年1月退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