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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12日臨時提案,參與祕密會議必須簽具保密切結書、不得攜帶電子通信器材及接受電子探測設備檢查等規定,即為“馬文君條款”。(中評社 資料照) |
邵維揚在答覆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質詢時說,2019年3月的潛艦自造機密會議中,他時任海發中心主任,會中確曾看到有委員使用手機,他認為當下不能用,也不曉得電話中說什麼,所以請會議主席的王定宇,要求委員在機密會議現場不要使用電話。至於使用電話的委員,以及是否使用俗稱“二哥大”的無線分機,詢答中雖未明說,但已不言自明。
事實上,邵維揚極少到“國防”委員會列席備詢,邵維揚與前海軍顧問郭璽都受潛艦自造小組召集人黃曙光倚重。不過,防長邱國正,以及副部長柏鴻輝被問到馬文君涉洩密問題時,都說已進入司法,一概不回應。
“外交部”發言人劉永健昨指出,馬文君稱透過“外交部”將特定資料提供韓國駐台代表處,此說子虛烏有,“外交部”深表遺憾並表達強烈不滿,鄭重聲明絕無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