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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議員護航賴清德老家違建 新北地政局反擊
http://www.CRNTT.com   2023-09-18 18:36:19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站在民進黨2024參選人、黨主席賴清德在新北市萬里老家門口 。(新北市議員張錦豪 臉書)
  中評社台北9月18日電/民進黨2024參選人、黨主席賴清德在新北市萬里老家被檢舉違建的風波未歇。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18日引用“內政部”2014年函釋,批評新北市地政局搬錯法條。地政局發布新聞稿駁斥,該函釋是針對行政機關“違法”行政處分的撤銷,張錯引法條才是如他自己所說“糊弄民眾”,對依法行政的公務員並不公平。

  張錦豪18日在臉書發文表示,“內政部”於2014年9月1日函釋,興辦事業計劃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就已變更編定的土地,應回復為原編定之使用地類別,“尚無”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第37條規定適用。地政局昨日新聞稿,故意弄錯法源基礎,為了掩飾行政怠惰,搬出看似可行的法條,用來糊弄民眾。

  張錦豪指出,賴清德老家早於1971年建立,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是在1976年才完成,且該建物本身就是屬於“從有”,不應受後續法規所規範、限制,更無地政局所稱山坡地保育區問題,就算回歸山坡地保育區,也有乙種、丙種、丁種建築用地可以申請,而非地政局所稱無法變更為建築用地作住家使用。

  地政局回應,張錦豪刻意不正確的引用“內政部”2014年函釋部分內容的行為,才是混淆視聽,該函釋已清楚說明是針對行政機關“違法”行政處分的撤銷,將已經辦理“變更編定”的土地回復為原編定用地。

  地政局舉例,“農牧用地”經申請設置停車場計劃並經核准後,將“農牧用地”變更編定為“交通用地”,但後續卻發現該項一開始的停車場計劃違法而辦理撤銷,公部門就應主動把交通用地回復為農牧用地,而不需土地所有權人提出申請。

  地政局表示,賴清德萬里老家一案,礦務局在1988年廢止採礦權,是因為不再授予原礦業公司採礦權,而非認定1963年核准的採礦權有違法,兩者並不相同。

  地政局長汪禮國最後強調,張錦豪錯引法條、竹篙湊菜刀的作法,才是如其臉書貼文所言“糊弄民眾”,對依法行政的公務員並不公平。賴清德老家是否為在原址改建的建築裡延續做為礦工宿舍,也是地政局之前強調必須請主管機關“經濟部”礦務局認定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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