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檢查和督導是有效監管的重要舉措。衹有開展現場檢查和督導,才能防止被不實的文字和虛假的信披所蒙蔽。同時,部分罰單在現場檢查、督導後公布的現象也反映了執紀的嚴謹、行業的規範和行政的效率等方面的問題。” 廣西大學副校長、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IPO保薦項目違規頻發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來,已有來自證監會、各地證監局以及三大交易所的約30張“罰單”與保薦機構、保代在保薦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相關。其中,僅有少部分案例為再融資、持續督導違規,IPO仍然是投行保薦業務違規的“高發區”。
9月4日,深交所發布多則監管函,事涉大成精密IPO項目。作為保薦機構的招商證券及2名保代陸遙、劉興德被監管點名。大成精密在IPO獲得受理後被隨機抽取確定為現場檢查對象,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存在信息披露違規行為:一是未充分披露收入確認相關內部控制不規範及整改情況,存在跨期確認營業收入的情形;二是部分會計科目核算不規範、列報不準確。監管決定對其採取書面警示的自律監管措施。
9月1日,來自國元證券的謝天宇、張艶方被北交所出具警示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兩名保代在保薦皖創環保IPO的過程中,未能全面核查驗證在申報前發現並處理會計錯報事項,未能勤勉盡責。皖創環保於今年3月中旬被北交所終止上市審核。
稍早之前的8月7日,第一創業承銷保薦、三名保代關偉、尹志勇、劉濤濤因聚威新材IPO項目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
“上述舉措意味著監管機構對於保薦機構執業質量的要求更趨嚴格,也越來越重視證據采集過程的合規性。現場檢查更容易發現潛在的問題,也更容易針對違規行為找到審計證據,從而有針對性的開展監管。同時,這也反映出保薦行業部分問題的隱蔽性。”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研究員盤和林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