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貸要提升能力。銀行要改變看企業的標準。在傳統信貸模式下,銀行更加看重企業有無穩定現金流、有無積累資產;今後,銀行要更加關注企業的未來發展前景,要學會“讀懂企業”。銀行可與科技部門合作,充分借助“企業創新積分制”數據,多維度瞭解、研判企業,構建符合科創企業特點的信用評價體系。
資本市場要增強功能。當前,要加強對種子期、初創期科創企業的金融供給,引導市場敢於“投早投小”。為此,要暢通創投機構的“募投管退”全鏈條,建立健全創投基金的考評機制、容錯免責機制,讓其放下包袱,算綜合賬、算長遠賬。
保險保障要持續創新。科創活動的不確定性較大,風險分擔機制必不可少。保險、融資擔保具有天然的風險分擔職能,要進一步創新服務科創企業的融資擔保模式,優化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的保險補償機制試點政策,增強金融支持科創的可持續性。
此外,還要優化配套政策,構建良好生態環境。針對銀企信息不對稱堵點,要強化信息貫通,加強科創企業的信息庫建設,變融資需求為融資對接。針對企業知識產權融資難問題,建立知識產權交易平台,拓寬知識產權的處置變現渠道,助力科創企業“知產”變資產。最終,通過多層次聯動、全方位探索,提升金融服務與科創企業的適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