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開展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分類採取行政處罰、督促整改、通報案例等措施,集中解決一批民營企業反映比較強烈的地方保護、所有制歧視等問題。支持各地區探索電子營業執照在招投標平台登錄、簽名、在線簽訂合同等業務中的應用。(責任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市場監管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務院國資委)
10. 修訂出台新版市場准入負面清單,推動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的行業、領域、業務。(責任單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
二、強化要素支持
11. 在當年10月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期和次年1—5月匯算清繳期兩個時點基礎上,增加當年7月預繳申報期作為可享受政策的時點,符合條件的行業企業可按規定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責任單位:稅務總局、財政部)
12. 持續確保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在6個工作日內,將辦理一類、二類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免)稅的平均時間壓縮在3個工作日內政策延續實施至2024年底。更新發布國別(地區)投資稅收指南,幫助民營企業更好防範跨境投資稅收風險。(責任單位:稅務總局)
13. 延長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持續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引導商業銀行接入“信易貸”、地方征信平台等融資信用服務平台,強化跨部門信用信息聯通。擴大民營企業信用貸款規模。有效落實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制度。(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金融監管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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