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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師範大學創意創新創業研究中心主任王信文。(中評社 方敬為攝) |
中評社台中4月13日(記者 方敬為)美國晶片法案補助款,要求業者須盈餘分潤並限制赴中國投資,且須提供營業秘密資訊,對此,台積電表示,部分條件無法接受。彰化師範大學創意創新創業研究中心主任王信文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美國邀台積電投資並端出補助款項,卻完全未提附帶條件,直到廠房動工才拋出來,顯有手段,台積電赴美設廠漸露負面效應,就算不拿補助,也難拒美國要求。
王信文,交通大學管理學博士,彰師大三創暨管理科技研究中心主任、全球管理暨服務科學評論主編。曾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調研學者、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訪問學者、美國加州大學爾灣分校短期研究員等職,研究專長包括國企跨境電商策略、大數據行銷決策、區塊鏈、資通訊5G整合與智慧機械等。
美國晶片法案將提供530億美元資金,協助美國恢復在美國半導體產業的製造實力。雖然補助金額誘人,但是美方對於申請補助的業者要求甚多,除了申請赴美建廠補助的企業超額利潤須分潤,並限制赴中國投資,並且必須提供新設廠區營業秘密資訊,對此,台積電董事長劉德音表示,有些條件沒辦法接受,還要與美國政府討論,不能讓台灣廠商營運受到負面影響。韓國三星以及海力士也認為“太超過!”
針對晶片法案補助款附帶條件爭議,王信文表示,美國顯然已開始祭出手段,並顯露出拉台積電投資的主要動機,也就是先前大家擔憂的技術擴散、外移的問題,美方透過晶片法案補助款所祭出的附帶條件,達到取得營業秘密的目的。美國對於優秀且展露鋒芒的外地企業經常有所忌憚,祭出手段打壓也是家常便飯。
他說,例如過去針對華為公司的各項禁制及司法行動、對日本豐田汽車的集體訴訟案等,美國面對可能衝擊本土產業的外國企業動用俗稱的“長臂管轄權”(Long-arm jurisdiction),只要有涉及到或侵害到美國的利益,或者是說美國企業的利益,美國政府就可以把它的司法管轄伸展到全世界任何一個地方。這次台積電則是踏上美國本土設廠,受制於美國的可能性更是難以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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