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事四權’是為鄉村‘通絡’,法治則進一步‘強筋’。”閆永志代表期待,通過立法的引領作用,推動構建起完備的基層治理法律法規體系,以法治促進基層社會治理的規範化、精細化。
修正草案還增加立法應當“貫徹新發展理念,保障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內容。
上海社會科學院黨委書記權衡代表表示,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征程上,發揮法治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的支撐保障作用,讓法治體系適應時代發展的要求,適應新的發展階段和目標任務,使我們重大的改革發展有法可依,是堅持依法治國的重要表現。
“理念是行動的先導,貫徹新發展理念關乎高質量發展的成效。修正草案的這些修改,是新時代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的生動體現。”廣東實驗中學校長全漢炎代表說。
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
立法法修正草案總結實踐經驗,增加規定“專項立法計劃”,要求“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
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副所長李玉萍代表說:“修改立法法,對於進一步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促進和加強高質量立法,形成科學完備、統一權威的法律規範體系具有重要意義,也是與時俱進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客觀要求。”
草案貫徹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增加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區域協調發展的需要,可以協同制定地方性法規,在本行政區域或者有關區域內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自治州可以建立區域協同立法工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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