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3月1日電/據大公報報導,申訴專員趙慧賢昨日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食物環境衛生署對持牌泳池的監管。趙慧賢表示,食環署作為發牌機構,有責任確保持牌泳池符合規例和發牌條件,特別是泳客的安全。食環署若不掌握持牌泳池曾否發生嚴重意外,便無法進行調查或跟進意外事故,查究持牌人有否違規及糾正問題,以及檢討牌照條件是否適切。
未設意外通報機制
截至2022年6月,全港共有1371個持牌泳池。附屬於《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的《泳池規例》訂明,泳池持牌人須遵守《規例》及食環署署長所訂的牌照條件,包括確保泳池的設備、池水水質符合訂明的標準、於泳池開放期間有足夠的合資格救生員當值。食環署透過日常巡查及處理有關的投訴對持牌泳池作出監管,以確保公眾衛生及安全。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傳媒不時報導持牌泳池的遇溺意外,公署初步查訊發現,食環署現時沒有就持牌泳池意外設立通報機制。除非有傳媒報導或經其他途徑得悉意外,否則該署不會知道其所監管的泳池曾發生嚴重事故。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市民若有任何資料或意見,可於3月28日或之前以書面方式送達該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