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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廣東茂名市原副市長黃權。(圖源:網絡) |
中評社北京2月12日電/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監委對廣東省茂名市原副市長黃權嚴重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黃權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多次違規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在幹部職務晉升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亦官亦商,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並利用職權為自己實際控制的公司謀取利益;違規發放知識產權專項資金,造成不良後果;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監管執法、工程承接、設備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黃權嚴重違反公職人員組織要求、廉潔要求和工作要求,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由廣東省監委給予黃權開除公職處分;沒收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黃權簡歷
黃權,男,漢族,1962年10月出生,廣東化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99年7月加入九三學社。
歷任茂名市衛生局局長,茂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茂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茂名市政府副市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