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把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作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題。要堅持底線思維,堅持問題導向,把主動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科學防範,早識別、早預警、早發現、早處置,著力防範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著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要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加快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制度建設,加強功能監管,更加重視行為監管,確保風險防控“耳聰目明”,形成金融發展和監管強大合力,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第四,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構建金融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目前,中國金融業的市場結構、經營理念、創新能力、服務水平還不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諸多矛盾和問題仍然突出。要以金融體系結構調整優化為重點,優化融資結構和金融機構體系、市場體系、產品體系,為實體經濟發展提供更高質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務,降低實體經濟融資成本。要圍繞建設現代化經濟的產業體系、市場體系、區域發展體系、綠色發展體系等提供精準金融服務,構建風險投資、銀行信貸、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等全方位、多層次金融支持服務體系。
第五,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完善金融服務,提高金融資源配置效率。在加快完善全國統一大市場、統籌推進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的背景下,強化支付結算等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更多直達各流通環節經營主體的金融產品。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開發個性化、差異化、定制化金融產品,以滿足各類經濟主體的需求,改進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的金融服務。
第六,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把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在這一過程中,要更加注意尊重市場規律、堅持精準支持,選擇那些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主業相對集中於實體經濟、技術先進、產品有市場、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重點支持;要加快補齊縣域、小微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等金融服務短板,促進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科創金融等融合發展,提升政策精準度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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