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8日電/據《人民日報》報導,最高人民法院日前要求,堅決鞏固整治年底不立案成果,切實保障當事人訴權,對依法應該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最高法要求,強化“一把手”主體責任,堅決做到對年底不立案“零容忍”。明確地方法院“一把手”為整治年底不立案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求層層壓實責任。建立全國法院“不立案”日督辦、周通報機制,對發現的壓案不立、抬高門檻、超期審核等問題進行專項通報、“點名”批評、督促嚴查嚴改。
發揮最高法訴訟服務指導中心信息平台“一網統管”作用,將全國法院月底、季度末、年底“不立案”情況納入一站式質效評估指標體系,做到智能化預警、常態化監督、全覆蓋管理。在人民法院調解平台增加調解不成自動轉立案功能,對訴前調解期限屆滿當事人不同意繼續調解的,自動轉入立案系統,由人民法院依法登記立案,依托信息化手段有效解決“久調不立”問題。暢通全國四級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不立案”投訴監督渠道,實現“有投訴、必回復”。
2022年,人民法院通過“人民法院在線服務”提供網上立案1071.8萬次,同比增長30.6%,平均每分鐘就有61件案件實現“掌上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