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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辦理養老保險為名騙取錢財
http://www.CRNTT.com   2023-01-06 16:59:45


  中評社北京1月6日電/據人民法院報報道,近日,山東省東阿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一起詐騙案,被告人王某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5萬元;對被告人王某某的違法所得117.9萬元繼續追繳,分別退賠被害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自2018年5月成立東阿縣凱諾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後,多次在其微信朋友圈及“東阿城市通”信息平台發布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的虛假廣告信息,承諾可以在外地企業辦理虛假工資明細表、工作證明。

  截至2021年底,王某某以辦理養老保險為名,通過銀行轉賬、微信轉賬、現金收取等方式騙取被害人姚某某、黃某廣、黃某濤、黃某柱、尹某英、孫某某各18.8萬元(其中案發前退還姚某某4.5萬元)、謝某某9萬元、榮某某3萬元、趙某利15萬元、趙某娥16.3萬元、劉某某15.5萬元、黃某雲13.9萬元、尹某凡14萬元。王某某將騙取的款項用於投資教育培訓、歸還貸款、退還騙取他人款項、家庭支出等。2022年4月24日,王某某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鑒於王某某自動到案,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系自首,可對其從輕處罰;王某某認罪認罰,退賠部分詐騙款項,可從輕處罰。對其違法所得應予繼續追繳。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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