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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一房三價?“大數據殺熟”需遏制
http://www.CRNTT.com   2023-01-05 12:35:46


  中評社北京1月5日電/網評:一房三價?“大數據殺熟”需遏制

  來源:東方網 作者:丁慎毅 

  1月2日,去哪兒定酒店不同手機價格差距大一事衝上熱搜:有上海網友發現用“去哪兒App”預定相同日期、相同房型的一家酒店價格差距大,三台設備顯示的價格分別為487元、520元和963元,最高價和最低價相差476元。對此去哪兒網客服表示,會員等級、優惠券、支付方式以及房源供應商不同都有可能導致出現差價情況。(1月2日東方網)

  這個回應很及時但不及格。“大數據殺熟”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侵犯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條件的權利。《個人信息保護法》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都予以明確。去哪兒網否認自己是“大數據殺熟”顯然難以服人,必須舉證三個不同手機用戶享受的會員或非會員權益以及平台相應優惠幅度的標準等詳細信息。

  之前,曾有媒體報導,在平台上訂酒店,5部手機5種價格,差價近40元。用手機訂酒店民宿,三個使用不同手機的人所獲得的同一房間價格分別是556元、870元和1088元。平台客服的回應與此次去哪兒網的回應如出一轍,就像大家都在使用一個標準答案一樣。這樣玩下去,顯然不是消費者願意看到的。

  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推薦管理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備案不代表對有關主體、算法、產品、服務等的認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將備案結果用於宣傳和其他商業用途。但政府的包容審慎監管不能成為“大數據殺熟”還在繼續的理由,新科技手段也不應成為無良商家攫取利潤的黑手。

  這就需要政府明確,平台是否是“大數據殺熟”,平台必須主動予以充分舉證,提交相關數據信息供監管部門審查,而不是讓消費者舉證。一旦證明平台是“大數據殺熟”,則要讓消費者得到補償。比如,2021年12月31日, 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胡某訴攜程“大數據殺熟第一案”二審判決,法院認為,攜程APP的《隱私政策》明確載明攜程可能將對訂單數據用於分析,從而形成用戶畫像,且消費者胡女士確支付了不合理高價並沒有得到適當補償, 因此, 胡女士關於“大數據殺熟”的訴請有一定事實支持,要求攜程對欺詐所涉的房費差價進行退一賠三的賠付。

  2022年12月27日,最高法發布了《關於為促進消費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其中明確,把握好平台經濟發展中的“紅綠燈”,穩定發展預期,激發投資活力,助力構建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消費者等各方權益均得到有效保護、各方積極性均得到充分激發的平台發展環境,讓資本在促消費、穩增長、惠民生方面發揮更大更好的作用。

  充分發揮平台經濟在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既要平台的自覺自律意識,也要在監管上繼續創新。比如,充分運用社會治理檢察建議促進訴源治理,以“我管”促“都管”。通過提起公益訴訟、跨區域維權等新維權手段,全鏈條、全方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讓“新維權方式”護航“新消費模式”。當下,隨著第一批“陽康”病愈外出,一些地方的酒店和民宿開始爆滿,“同個房間三個價”現象不能在繼續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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