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9日電/近年來,在政府、市場、社會等多方主體合力下,農村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顯著提升,但其服務供給仍然存在明顯不足。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健全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這就需要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生態系統,激發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動力,打通農村金融服務關鍵堵點,持續提升有效供給能力。
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面向農業、農村、農民的金融服務,成本較高、收益較低、風險較大。因而,單純依靠市場機制恐怕難以解決農村金融服務有效供給不足的問題。祗有完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才可能改變金融機構對農村金融服務的收益與風險預期,進而影響其決策。對此,應綜合施策,為農村金融服務市場提供更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使農村金融機構能以更低的成本、更可持續地提供“三農”需要的金融產品與服務,更好助推鄉村振興。
應加大對農村地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投入力度,奠定農村經濟發展的堅實基礎。祗有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保障水平上升,農村分攤風險的能力增強,金融機構對農村金融服務的風險預期才會下降。應完善支付、征信等金融基礎設施,盡可能消除金融服務供給方與需求方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和信貸風險。此外,還應優化、細化對金融機構的正向激勵措施,如增加普適性、功能性、競爭性政策支持,可通過擔保機制、財政貼息等方式對農村金融機構進行風險補償,提升金融機構對提供農村金融服務的收益預期。
農村金融機構可嘗試通過創新農村金融服務模式,增強其商業可行性和可持續性。可與農業供應鏈上的龍頭企業或農業聯合體等核心企業合作,挖掘資金流、物流、信息流等數據,針對不同主體、業態、產業鏈特性提供適應性金融服務。發展農業供應鏈金融,一方面可以解決農業供應鏈上中小企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農戶等的“無抵押、融資難”問題;另一方面也可以將單個金融服務需求者的不可控風險,轉變為供應鏈整體的可控風險。多地實踐證明,農村金融機構與農業供應鏈上的各主體進行價值共創,能夠形成經濟與金融良性互動的“共贏鏈”。
當前,移動互聯網的普及率不斷提高,農村金融機構也可以利用數字技術分析消費者的需求、偏好、行為等,據此精準提供數字化金融產品和服務,提高金融服務的可得性。依托數字技術,農村金融服務供給成本下降、供給效率和質量上升,不但能增強農村金融機構的可持續發展能力,還可以讓原本較少獲得金融服務的群體進入正規金融體系。當然,這也需要農村金融服務需求者具備一定的數字金融素養。針對那些欠缺數字金融意識、缺乏數字化設備的人群,應統籌實體和數字兩種方式的下沉服務,以線下網點彌補“數字鴻溝”。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郭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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