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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檢察院探索民事公益訴訟賠償新路徑
http://www.CRNTT.com   2022-12-06 17:23:56


 

  今年3月29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5件生態破壞民事公益訴訟案開庭審理。“被告從事非法捕撈持續時間長、交易次數頻繁、涉及野生魚種衆多,後果嚴重,依法應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檢察機關請求判令8名被告賠償生態損害損失并承擔懲罰性賠償金合計1443750元。

  在重慶市人民檢察院檢察五部三級檢察官助理徐貝看來,檢察公益訴權的本質是法律監督權,具有明顯的補位性和兜底性特征,這要求檢察機關充分尊重行政執法權和其他主體的訴權,對於公益受損但不具有違法性以及通過私益訴訟救濟能够達到公益保護目的等情形,檢察公益訴訟不宜介入。

  賠什麼?

  要充分考慮侵權方的實際履行能力,以及能否真正讓公共利益得到補償

  “不想買,賣出去也掙不了多少錢。”在惠農產品展銷區,幾個人小聲嘟噥道。

  “這不是為了讓你們賺錢,而是對公共利益的補償。”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秘書長穀丹說。

  去年初,重慶公安機關在南川區、武隆區、北碚區等地查獲大量疑似假冒注册商標的洗發水和沐浴露。“除了涉及刑事責任,還可能因為侵犯衆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需要承擔民事責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五分院和南岸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們發現這一問題後,將公益訴訟綫索移送至重慶消委會。重慶消委會對5家經營單位和相關經營者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他們針對衆多不特定農村消費者銷售假冒洗發水,損害了農村消費者的利益。如何讓侵權者承擔民事責任?消委會建議讓其購買惠農產品。”五分院檢察四部副主任梁琴告訴記者。為此,穀丹前往重慶一家惠農商品店考察了不下3次,之後在辯論意見中寫道:“被告在購入惠農產品後,可利用自己的營銷渠道對外出售,幫助農民增收致富,在彌補受損社會公共利益的同時,亦不過分加重被告民事責任的承擔,節約了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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