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3日電/據大公網報道,預設醫療指示(AD)一直沒有立法,導致在執行時會與現行的《消防條例》及《精神健康條例》有衝突,醫護及救護人員基於相關法例,以救人為先,有時會按病人家屬意願,甚或淩駕於已簽署AD病患的意志,直接對病患進行施救,或在施救時陷入兩難。有關注團體直指特區政府現時對AD宣傳不足,令不少末期病人未有提早作出合意的選擇。
“到危急時(醫護人員)是否搓我心口、為我插喉,呢啲都係癌症病人好關心。”關注乳癌病人的粉紅社總幹事賴關裕穠指出,她接觸很多癌症病人均表示沒有聽過AD的安排,不時會向她查詢。她稱一般癌症病人十分瘦弱,擔心再有入侵性的治療會造成痛苦及傷害。
她得知曾有癌症病人臨終前想設立AD,可幸及時向醫生提出,而死亡突然到來,她才可以依自己的選擇,有尊嚴地“離開”。她希望當局在這方面能有多些宣傳,因中國人十分忌諱談死亡,惟最終亦要給予病人選擇的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