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8日電/據大公網報道,對於“免針紙”司法覆核案,林定國表示,整件事考慮的是公衆最大利益,因此采用速度最快、確定性最高的應對方法。強調馬上修改法律最符合要求,亦符合法治原則。
林定國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案件的法律議題是香港法例第599L章是否賦予醫衛局局長權力,先前律政司已經征求過部門內部及外間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并向法庭作出說明,惟法庭并不認同律政司的意見。他說,香港法院有獨立審判權,發生類似情況亦屬正常。
對於外間有聲音質疑為何不繼續上訴,林定國說,原先由法庭處理的法律問題,政府已經通過修改法律的方式白紙黑字地將其排除。法庭不會處理純粹學術性的問題,上訴已經沒有實際意義。林定國表示,律政司的日常工作是輔助政府,為各政府部門提供合適的法律意見,律政司一定盡心盡力將這項日常工作做得更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