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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賦權醫衛局廢除問題“免針紙”
http://www.CRNTT.com   2022-10-26 10:56:23


  中評社香港10月26日電/據大公報報導,就俗稱“免針紙”的醫學豁免證明書的司法覆核案件,政府昨日宣布決定不提出上訴,並會修訂相關規例,賦予醫務衛生局局長宣告醫學豁免證明書失效的權力。修訂規例於昨日刊憲,今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同日生效。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依法行事一直是政府做事的原則,他並強調,對任何涉嫌違反法律或專業操守的行為,政府會追究責任。

  就七名私家醫生涉嫌濫發“免針紙”,政府早前公布,所有由相關私家醫生簽發的“免針紙”將不獲接納。隨後,有“長洲覆核狂”之稱的郭卓堅入禀高等法院,要求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上周五(21日)頒下判詞,裁定郭卓堅勝訴。政府昨日表示,參考法律意見,考慮到防疫工作的急切性,上訴所涉的訴訟時間和有關豁免證明書的有效期限,認為最合適做法是修例而非上訴。

  政府昨日刊憲,訂立《2022年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修訂)規例》,賦權醫務衛生局局長宣告特定豁免證明書失效的權力,當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註冊醫生發出豁免證明書前未有進行臨床評估,局長可宣告特定的豁免證明書失效。此外,局長可基於公眾利益的考量,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所有指明豁免證明書失效。

  政府表示,修例提供清晰法律基礎,處理懷疑個別醫生在未有遵照衛生署指引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的情況下發出的豁免證明書,從而維持“疫苗通行證”制度的完整性和穩健度。

  局長在宣告某註冊醫生發出的“免針紙”失效前,須考慮“疫苗通行證”制度是否出現紕漏或其穩健性有否受損;有關註冊醫生在發出“免針紙”前有否為病人進行臨床評估,和該醫生在特定時間內發出“免針紙”的數量、模式和方式;以及衛生署署長的意見等。

  特首:追究違專業操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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