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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樞(左)。(照片:中時新聞網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9月30日電/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檢方依妨害祕密、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訴林秉樞求刑3年,台灣新北地方法院今天宣判,依法判處2年2月有期徒刑,部分罪得易科罰金,可上訴。現年44歲的林秉樞凌虐高嘉瑜,把她脫光拘禁在飯店房間內打到破相等等劣行也隨之完整曝光。
林秉樞今年1月遭檢方依傷害、恐嚇、妨害秘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偽造為書共8罪起訴,由於涉及妨害秘密,採不公開審理。
新北地院30日一審判決出爐,法官判決林秉樞2年2個月徒刑。回顧林秉樞過往事蹟,為了營造自己的多金形象,他2020年至去年曾以私密裸照威脅賴姓、郭姓等女助理,6度指示對方P圖變造帳戶存摺餘額,將帳戶1萬多元餘額分別變造成6236萬餘元。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林秉樞去年9月用手機截圖9張高的裸照,11月更透過LINE指示賴姓助理到高嘉瑜、蔡英文、賴清德、“立委”吳思瑤、柯建銘等人臉書留言指高和已婚人夫上床,“有妳親口承認的錄音”、高親手寫下悔過書,“將轉交檢調”恐嚇高嘉瑜。
高嘉瑜去年11月10日上政論節目時,林還指示賴女斗內留言恐嚇“妳自己想清楚,想不想爆料”、“妳私人不堪的事情,想要被公開嗎?有妳錄音,有親筆字跡,妳想清楚”,威脅高不要亂講話。
林秉樞隔天要求高嘉瑜前往新北市馥都飯店,林一見到高後,借口她買藥不用心,反覆摔高的皮包,要求她像狗一樣趴地撿拾、下跪,還要求對方將手機交給他,未料卻意外看見高和小馬的聯絡記錄,醋勁大發,命令高脫光衣物,將她囚禁在房內。
林秉樞在房內不斷毆打高臉部、頭部和四肢,造成她多處瘀傷,並持續對高錄影,強迫她承認前男友小馬有當助理坐領乾薪,逼迫她寫下自白書,甚至盜用高的手機,以高名義稱“我不只沒工作,我很可能坐牢”,直到隔日,高要到“立院”簽到時才放她離開。
另外,高嘉瑜去年11月24日前往林母喪禮時,也被林逼迫下跪道歉、拉扯其頭髮、帽子和口罩等,林11月29日得知媒體要爆料其惡行,又打電話恐嚇高,要一起共赴黃泉,並威脅要將她的裸照拿去跟媒體交換,隔日周刊便登出相關事件,高也開記者會說明相關事件,並報警提告,全案歷經10個月,新北地院今下午4時宣判,不過林也因確診,無法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