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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治上審視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力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22-09-21 11:12:58


  中評社北京9月21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不力,既可能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也可能違反政治紀律。要注重從政治上審視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方面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注重檢視查擺違紀行為背後的政治站位、政治意識問題,審查帶來的政治影響、政治危害與後果。要著力糾治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單純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做表面文章,缺乏實際行動和具體措施,或搞口號式、表態式、包裝式落實和機械執行、“一刀切”執行等問題。既要把握問題本質和一般表現,又要聚焦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準確區分性質,精準監督執紀,保障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某區“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完成整改。2019年7月,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聯合制發《關於建立常態長效監管機制防止“大棚房”問題反彈的通知》,要求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建立日常巡查監管機制,嚴防“大棚房”問題反彈。但該區區委、區政府貫徹落實通知要求不到位,對“大棚房”後續管理工作重視不夠、部署不實不細,跟進督促檢查、推進落實不到位。其中,區委書記王某、區長付某重視不夠,未及時作出具體部署、督促落實;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劉某表面上高度重視,連續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落實,實際上既未深入研究具體措施,也未跟進指導推動落實,更沒有實地查驗工作開展情況,抓落實未見具體行動、一批了之。該區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趙某僅於2020年6月24日至8月初安排核查,未再安排專人進行常態化督促核查;“大棚房”問題所在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某作為該鎮“大棚房”問題整治巡查工作小組組長,僅在2020年6月16日至9月7日期間帶隊進行檢查;區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管理五所所長梁某具體負責該鎮設施農用地備案管理工作,僅開展4次抽查,此後未常態化開展工作,巡查檢查敷衍應付、流於形式。當地“大棚房”問題整治後死灰復燃,有44棟陸續出現反彈,嚴重影響“大棚房”整治成效,致使黨中央關於整治“大棚房”問題的決策部署在當地未落實落地,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該區區委、區政府被責令分別向上級黨委、政府作出檢查;區委書記王某、區長付某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劉某,區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趙某,鎮黨委委員、副鎮長李某等3人分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區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管理五所所長梁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他責任人員受到相應處理,相關“大棚房”非農設施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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