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4日,黨的十八大閉幕不到一個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央政治局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
短短600餘字,中央八項規定從調查研究、會議活動等8個方面為加強作風建設立下規矩。
“黨風廉政建設,要從領導幹部做起,領導幹部首先要從中央領導做起。正所謂己不正,焉能正人。”
從赴廣東考察不封路、不擾民,到在河北阜平住16平方米的房間,再到在陝北梁家河自己掏錢給鄉親們買年貨……輕車簡從、深入基層,習近平總書記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
中央政治局每年召開民主生活會,聽取貫徹執行八項規定情況匯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以上率下,蔚然成風。
十年來,以中央八項規定破題開局,一場激濁揚清的作風之變滌蕩神州大地。
“河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甘榮坤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和宴請問題”“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肖毅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
2022年“五一”假期來臨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十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通報,體現了拒腐防變從領導幹部抓起、從作風嚴起的鮮明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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