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6日電/據證券日報報道,8月25日,交通運輸部發布消息稱,交通運輸部、國家能源局、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近日聯合印發《加快推進公路沿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提出力爭到2022年底前,全國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區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能够提供基本充電服務。
一位接近系統內的人士告訴記者,從《行動方案》的內容來看,明確在今年年底前,要實現高速公路服務區大規模建設充電樁。這將大幅緩解電動汽車遠行的“裡程焦慮”,進而加快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的發展。
據交通運輸部公路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全國6618個高速公路服務區中,已有3102個服務區建成了13374個充電樁,基本滿足了當前電動汽車充電要求。但與我國新能源汽車迅猛發展相比,目前高速公路充電基礎設施設置總量不够、覆蓋面不足等問題還較為突出,普通國省幹綫和農村公路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還未全面起步,無法有效滿足電動汽車遠程出行的需求。
據相關部門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全國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到1001萬輛。根據國家有關規劃和預測,到2025年,全國新能源汽車新車保有量將超過2500萬輛;到2030年將達到8000萬輛。
為此,《行動方案》提出了三個階段的工作目標:第一階段,力爭到2022年底前,全國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區域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能够提供基本充電服務;第二階段,到2023年底前,具備條件的普通國省幹綫公路服務區(站)能够提供基本充電服務;第三階段,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幹綫公路服務區(站)充電基礎設施進一步加密優化,農村公路沿綫有效覆蓋,基本形成“固定設施為主體,移動設施為補充,重要節點全覆蓋,運行維護服務好,群衆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綫充電基礎設施網絡,保障公衆“回得了家、出得了城、下得了鄉”,暢行無憂。
對於高速公路服務區,《行動方案》還提出,每個服務區建設的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的車位原則上不低於小型客車停車位的10%。
北京特億陽光新能源總裁祁海珅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加快建設充電設施不僅可以帶動諸多產業投資,還可以配合電網構建高效率、智慧電力調度運行體系,即電力系統通過充電樁給電動汽車充電,在電網用電高峰時,電動汽車也可以通過充電樁放電給用戶使用或輸電給電網進行反向交易,對電網系統削峰填穀十分有利。
在《行動方案》明確的六項任務中,還特別提到要探索推進新技術新設備應用,包括支持電動汽車生產、大型運輸等企業在服務區(站)建設布局換電站等。
祁海珅稱,加快推進充電、換電領域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一方面能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另一方面也能促進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尤其是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儲能調節電網+充電樁”一體式的“光儲充”新型電力基礎設施,既可以補足充電樁數量不足的短板,還可以促進新能源電動車產業的發展。
前述負責人稱,公路沿綫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運營,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運營。通過采用合作經營等模式、簽訂長期合作協議、給予運營商合理的收入預期等方式,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共同開展充電基礎設施運營與維護,最大程度實現優勢互補、合作共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