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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社區
http://www.CRNTT.com   2022-08-12 09:23:53


  中評社北京8月12日電/網評: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社區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趙政

  社區工作不僅要注重服務好群衆,還要在維護穩定、促進和諧方面下功夫。努力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對於提升治理精細化水平和社區群衆安全感,具有重要意義。

  群衆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矛盾糾紛,大都是家長裡短、雞毛蒜皮。但如果輕易放過,不從源頭上消除化解,很可能會逐步演化發酵,讓小問題變成大衝突。這不僅影響矛盾雙方正常的工作生活,也會給社區和諧安定造成隱患。因此,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社區,十分必要。

  發現苗頭,提早預防。要做到預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調解前,切實做到矛盾糾紛抓早抓小抓苗頭,及時預警可能引發矛盾糾紛的風險點。對此,各地采取了不少行之有效的舉措。有些地方深入調研,采取座談會、議事會等方式,與群衆保持密切聯系。大家暢所欲言,幹部有的放矢,在面對面交流中把事說透、把理講清,解開群衆心裡的疙瘩。一些地方未雨綢繆,優化服務措施,為群衆辦好各類關心事、期盼事,讓大家生活舒適、舒心,最大限度減少矛盾衝突的發生。

  出現糾紛,及時調處。既要快速有效解決問題,又要讓矛盾雙方心服口服,這不但考驗著基層治理者為群衆辦事的工作態度,也檢驗著基層工作機制的有效性。對此,要探索建立綜合服務平台,實行矛盾糾紛“一站式處理”,讓群衆在矛盾解決的過程中“多辦事、少跑路”,提升矛盾糾紛調解效率;發掘一批常年扎根基層、善於處理矛盾的調解員,發揮他們人熟、事熟、情況熟的優勢,幫助解決群衆中的矛盾糾紛;提升群衆參與度,發動群衆力量,推廣樓棟網格化治理,組建志願者服務隊巡街區、串網格、調糾紛,真正實現“小事不出社區、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

  在上世紀60年代初,浙江楓橋幹部群衆創造了“依靠群衆就地化解矛盾”的“楓橋經驗”。如今,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正是在新時代對“楓橋經驗”的堅持和發展。走好新時代群衆路綫,把矛盾化解在社區,讓糾紛消弭於萌芽,是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增強群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應有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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