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3日電/據新華社報導,6月1日,深圳與香港簽署的《關於大鵬灣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協議》正式生效。當天早上,集裝箱船“馬士基卡薩布蘭卡”和“馬士基尤裡卡”分別在深圳和香港引航員的引領下,先後停靠在鹽田國際集裝箱碼頭,這標誌著經大鵬灣水域進出深圳港船舶“一次引航”順利落地實施。
經多輪溝通協調,深港雙方於今年3月15日簽署了《關於大鵬灣水域引航合作的框架協議》,就引航合作船舶範圍、引航合作調度、引航收費標準等達成共識。根據該框架協議,對航經大鵬灣水域進出深圳港、且按照深港兩地法律規定均須強制引航的船舶,將由一名深圳或香港合資格的引航員提供全程引航服務,並向引航船舶進行一次收費。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將大幅提升進出深圳東部港區的船舶通航效率,減少航運和港口企業運營成本,助力粵港澳大灣區企業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促進灣區港航領域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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