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1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2021年,全國有0至3歲的嬰幼兒4200萬左右,其中1/3的家庭有比較強烈的托育服務需求,但實際入托僅為5.5%左右。為減輕養育負擔,國家陸續出台相關政策,對嬰有所“托”提出明確要求。托育機構能夠提供什麼樣的保育服務?和簡單的看孩子又有什麼不同?
在湖南長沙的一間民辦托育機構,記者看到孩子在入園前,工作人員會先與家長進行細致溝通,了解孩子的行為習慣,以方便提供個性化的專業照護。
幼兒家長 邱海飛:我自己的父母因為在異地,還有一大批家人要照顧,他們也來不了。公公婆婆當時也沒有退休,所以也沒有精力來照顧大寶寶,所以我們就選擇了這個托育機構。
對於家長來說,最關注的還是托育機構的安全問題。無論是環境設計還是應急預案都要充分考慮嬰幼兒的特點。
長沙市民辦托育機構負責人 王艶春:這邊是會有一個防夾手的裝置。櫃子整個高度(比較高),這邊有熱水的話,(孩子)他們也是夠不著的。
托育機構應提供科學 規範照護服務
2021年,《托育機構保育指導大綱(試行)》出台。按照大綱要求,托育機構保育工作應當遵循嬰幼兒發展的年齡特點與個體差異,通過多種途徑促進嬰幼兒身體發育和心理髮展。目前,這一指導規範已成為各地托育機構的保育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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