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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歲童不治 陳時中滅火深夜公布送醫新規定
http://www.CRNTT.com   2022-04-20 10:24:17


疫情指揮中心公布新修正的“COVID-19確診個案分流收治與居家照護個案之醫療協助措施”。(照片:疾管署官網)
  中評社台北4月20日電/新北市2歲男童感染新冠肺炎,經過搶救在19日凌晨不治,其中家長因未接獲衛生單位通知不敢出門,向衛生局、1922反映無果,此事件引起輿論批評規定不當,砲火指向“衛福部長”、疫情指揮官陳時中。對此,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日深夜發出最新公告,不論確診個案或同住的居家隔離者,只要生命危急都可透過防疫計程車、親友接送、步行或自駕前往醫院。可謂是“2歲男童條款”。

  綜合台媒報道,新北2歲男童的父親13日確診,男童母親隔天查詢發現兒女確診,但未接獲通知不敢出門,14日下午撥打1922及衛生局反映無果,直到晚間7時30分才經救護車送到醫院搶救,引起討論。

  指揮中心昨天深夜表示,“居家照護確診個案”若需要緊急就醫,可先以救護車為主,或地方政府衛生局規劃或指示的防疫計程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為輔。

  “居家照護確診個案”若要返家隔離治療(含就醫後返家),需依地方政府衛生局規劃或指示的防疫車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返家(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若要到醫院採檢,需以防疫車隊為原則,或地方政府衛生局規劃或指示的防疫車隊、同住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為輔。

  另外,“居家隔離(同住之未確診者)”若需緊急就醫,同樣以救護車為原則,或地方政府衛生局規劃或指示的防疫計程車、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為輔;要到醫院或加強版集檢所、防疫旅館收治的話,則以防疫車隊為原則、地方政府衛生局規劃或指示,由親友接送或自行前往(如步行、自行駕/騎車)等方式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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