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迫切需要基於高水平數字管理能力的數字監管與服務水平再上新台階。在數字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信息洩露、大數據“殺熟”、網絡詐騙、平台壟斷等現象。根據北京大學互聯網發展研究中心“中國大安全感知報告(2021)”的數據,有七成受訪者感到被算法“算計”了。以大數據“殺熟”為例,企業利用“大數據+算法”對用戶實施“一人一價”的精細化歧視性定價。同樣的商品,新顧客需要承擔的價格相對便宜,老顧客卻需承受更高的價格。大數據“殺熟”是對數字技術的濫用,具有很強的隱蔽性,消費者很難察覺,增加了全社會的交易成本、搜尋成本和信任成本,干擾了市場競爭秩序,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其他合法權益,監管機構常常面臨取證難、認定難和幫助顧客維權難等問題。如果歧視性定價所產生的利潤非常可觀,很可能導致企業喪失技術創新動力,從長期看會危害中國數字經濟的整體競爭優勢。因此,面對數字經濟發展中的新現象、新問題和新挑戰,迫切需要提升數字管理能力,切實加強與數字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數字監管與服務創新,全面優化包括數據要素在內的全要素市場化配置,構建起以信用和數據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打造更加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促進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第四,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迫切需要提升基於高水平數字管理能力的數據安全治理水平。自2013年美國“棱鏡門”事件曝光以來,世界各國都加強了在數字空間的戰略博弈,爭奪數據資源領域的話語權。數據安全治理涉及各國文化與意識形態差異,甚至會觸及國家敏感數據。一方面,世界各國針對數據安全治理的價值訴求、制度標準、數字安全法律、數據保障能力、網絡優勢和數字技術優勢等存在差異,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更是存在數字鴻溝,難以從全球層面形成統一的理念、規則和秩序;另一方面,數據要素跨國流動也面臨著數據資源產權歸屬、數據交易和稅收政策等一系列問題,對此尚未有統一的法律規範和認定辦法。中國在數據安全治理方面尚存在著數字安全技術研發水平有待提升、國際合作不夠密切以及同國際規制的兼容性不足等問題,迫切需要加快提升數字管理能力,在國際合作中逐步構建起與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相對獨立的包容型數據安全治理框架體系,有效解決跨境數據流動出現的一系列新問題,並在數據安全全球治理實踐中貢獻中國智慧。
第五,數字經濟的健康有序發展迫切需要進一步強化數字管理從業者的數字技能水平。毋庸置疑,領先的數字管理人才團隊是數字經濟蓬勃發展的根本保障。中國數字經濟正處於快速發展階段,全國各地都在大力推動數字化轉型,對大數據、人工智能、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領域的人才需求十分旺盛,對從業者的知識、素養和數字技能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然而,中國目前依舊缺乏複合型的高端數字化人才,眾多高校專業化人才培養方案總體上依然落後於數字科技實踐,教育教學缺乏豐富的實踐數據作為支撐,產業鏈、數據鏈與人才鏈彼此相對脫節,勞動力供需不平衡的矛盾相對突出,數字人才供給速度遠遠跟不上市場的龐大需求,數字人才培養與中國數字經濟發展很不匹配。必須對此加以重視並下大力氣提升中國的數字管理能力,探索符合中國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數字管理人才培育體系,在穩步提高從業者數字化技能水平的同時積極儲備領先的數字管理人才團隊,以便從根本上滿足中國數字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對高水平複合型數字化人才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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