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5日電/據大公報報道,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拍賣行所拍賣出售的31枚古錢幣懷疑是假幣,經調查及錢幣認證機構證實後,揭發該批錢幣並非拍賣行所聲稱的古錢幣。海關上周五(1日)拘捕拍賣行的一名公司代表和一名顧問,他們涉嫌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拍賣錢幣和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的錢幣,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兩名被捕者分別為涉案拍賣行的一名26歲公司女代表和一名68歲男顧問。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者獲保釋候查。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商品說明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貨品上,或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