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對“一帶一路”的沿線國家及與中國大企業有著合作的外國公司等,就美國的“反腐”的本質進行宣傳,並教導他們如何防範陷入其中。
第四,對中國有涉外業務的大公司、大企業進行監管,特別是其在美國及國外的業務,防止出現被抓到把柄的情況。
第五,對世界各國主要銀行發出中國反對“美國反腐敗法”的備忘錄,要求對中國人名下的財產進行保護。
第六,中國應加強區域經濟合作,破解美國的聯盟體系,鞏固與其他經濟體的深度合作。例如,探索RCEP區域貨幣合作的可能性,以應對美元霸權相關的金融制裁。
第七,美國“長臂管轄”政策勢必損害全球自由秩序,各國都會採取相關法律加強對自身的保護。中國應繼續加強相關國內立法、司法和執法綜合體系建設,以應對破解其對中國的遏制。
第八,中國各級政府也應努力引導企業規範經營、改善勞動環境,避免因違反相關規定造成損失,特別是在對外經濟過程中要合規、安全和遵守在地國的道德風俗。
第九,中國應繼續推進多邊合作,反對單邊主義和霸權主義。
第十,儘快啟動對官員在國外的資產申報保護制度。
最後,美國雖欲將“反腐”作為武器,但其基本還是經濟工具。這就告誡我們必須深刻地反省自己,也要充分地意識到,如果中國企業把在國內通行的一些“潛規則”搬到海外,往往會造成違規的案例,不僅削弱企業的競爭力,也會給國家形象帶來負面的影響。目前中國已經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亞太地區反腐敗行動計劃”等國際公約,這就意味著中國政府必須履行公約所規定的義務,治理商業腐敗便是其中重要的一項。一個國家形象的好壞、在國際商務活動中的聲譽如何,直接關係到本國的國際競爭力,所以,制定《中國反海外腐敗法》是當前的急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