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6日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日前發布《住宅項目規範》的公開徵求意見。引人注目的是,與以往不同,這次公布的徵求意見稿當中沒有再提“取消公攤面積”或者“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其意何在?本期“思與辨”就此展開討論。
■主持人:王玥
■嘉賓:
趙嵩年(深圳大學城市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員)
梁志勇(珊瑚數據<中國住房租賃智庫>CEO 深圳市公寓租賃行業協會專家委員)
傅子恒(市場資深研究人士 經濟學博士 高級經濟師)
問題不在公攤面積該不該收費,而在消費得不明不白
主持人:公攤面積為何會備受爭議?
傅子恒:公攤面積之所以備受爭議,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定義不清,公攤面積多少是合理的,多少是不合理的,沒有準確定義和具體衡量;二是小區與小區、屋與屋之間差異較大,差異之下公攤面積衡量很難統一;三是在賣方市場條件下,開發商可利用公攤面積進行調控定價,實質上就是變相漲價。
趙嵩年:當下公攤面積並不是一個透明的消費內容。因此購房者在意的並非公攤面積該不該收費,而是消費得不明不白,不知道自己的公攤面積來得是否合理。
梁志勇:公攤面積不等同於計價方式,它是客觀存在的並有一定合理性,應進一步明確其認定原則、適用範圍及量化標準。
取消公攤面積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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