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並非離開了SWIFT系統,就完全不能參與國際貿易和國際清算了,而是變得十分麻煩。如上文所說,SWIFT系統並不代表客戶持有資金或管理賬戶,而是提供“金融報文”傳輸服務。就是說,如果雙邊或多邊能夠解決“金融報文”傳輸和確認問題,就可以保持貿易如常進行。難點就在這裡,因為建立這樣的一個系統不存在技術問題,但存在巨大的勢力範圍重構問題。
鑒於全球金融競爭和貿易發展的新形勢,相關國家已經建立了與SWIFT系統類似的系統。一是俄羅斯於2014年建立了俄羅斯銀行金融信息系統(Financial messaging system of the Bank of Russia,簡稱SPFS系統),基本上複制、模擬了SWIFT系統。截至2021年11月10日,SPFS系統有400個使用者。二是中國於2015年10月份建立了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ross-borde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簡稱CIPS)。通過兩期建設,已實現對全球各時區金融市場的全覆蓋,支持全球的支付與金融市場業務。截至2019年末,CIPS系統共有33家直接參與者,903家間接參與者,實際覆蓋167個國家和地區的3000多家銀行法人機構。三是歐洲和伊朗聯手打造的INSTEX機制。
目前來看,中國建立的CIPS更具包容性和適應性,和SWIFT系統有可比性。當然,由於使用習慣、方便程度、遷移成本等原因,目前接入和使用CIPS和SPFS系統的金融機構和企業客戶規模還不能和SWIFT系統相比。但假以時日,這兩個或其中的一個成長為區域性的甚至全球性的重要基礎設施,形成相當的影響力,並非不可能。
除了建立替代SWIFT系統的基礎設施,還可以通過雙邊貨幣互換合作等方式,繞過SWIFT系統進行金融和貿易結算。難是難了些,但並非沒有出路。
文章認為,雖然一些勢力對打“金融核彈”牌言辭鑿鑿,但把金融公共產品武器化,是違反自由貿易基本原則的,也不利於國際金融穩定。目前,SWIFT系統啟動制裁,一是依據歐盟法律和比利時法律,二是聽從美國號令,依據美國國內法對美國制裁對象實施次級制裁。無論哪一種啟動方式,本質上都屬於單邊制裁行為。
維護全球經濟金融合作的健康秩序,有賴於各成員相互尊重、互利互惠。如果全球公共產品被所謂“強者”當作打壓某一個成員的工具,則正常的經濟金融合作必然受到損害。
文章最後說,在國際金融體系裡,各方友好合作是惟一正確方向,但也要清醒看到,各種形式的國際博弈是不可避免的。圍繞SWIFT的博弈,很可能催生新的東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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