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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政法機關出台22條措施
http://www.CRNTT.com   2022-02-11 16:57:24


  中評社北京2月11日電/據天津日報報道,“充分發揮好‘法治’的經濟增長助推器和社會穩定調節器作用,積極營造適應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日前,記者從天津市委政法委獲悉,天津市政法機關緊扣功能定位,聚焦主責主業,出台22條措施服務天津市經濟高質量發展。

  發展是硬道理,穩定是大前提,市場主體的發展需要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為了讓市場主體安心經營,天津市政法機關將強化依法打擊和保護職能,用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推動城市經濟可持續發展。加大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合同詐騙、金融詐騙、制假售假、虛開騙稅、非法經營、非法金融活動等違法犯罪打擊力度,嚴厲打擊“套路貸”等新型違法犯罪和涉新冠肺炎疫情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懲治損害企業聲譽、擾亂市場、損害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重拳整治虛假訴訟、惡意訴訟,嚴厲懲處侵害企業權益的訴訟案件。加大反壟斷、反暴利、反天價、反惡意炒作、反不正當競爭等領域的執法司法力度。深入開展信息網絡、自然資源、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四大行業領域掃黑除惡整治攻堅戰行動,實現全鏈條精准打擊,讓市場主體更有“安全感”。

  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是良好營商環境的必要條件。為了讓“公平正義”畫出最大同心圓,天津市政法機關將規範執法司法行為,築牢公平正義防線。建立健全市場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制度,對民營企業家依法慎用羈押性強制措施,嚴格規範涉案財產處置程序,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對涉案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持續推進解決“執行難”,對需要立即返還、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執行案件,依法適用先予執行。慎重處理企業科技創新融資、成果轉化、收益分配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企業生產、經營、融資活動中的創新行為,不涉及刑法條文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法不認定為犯罪。加大對知識產權權利人、關鍵領域和核心技術的保護力度,對情節嚴重的惡意侵權行為實施懲罰性賠償,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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