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9日電/據大公報報道,首階段:2月24日起,所有12歲或以上人士如要進入疫苗通行證處所,須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
第二階段:由4月底開始,所有18歲以上人士須接種至少兩劑新冠疫苗;12至17歲維持接種至少一劑。
第三階段:由6月底起,所有18歲以上人士如已打第二針超過九個月,必須打第三針;如第二針後未夠九個月,必須在滿九個月前打第三針。12至17歲則要打至少兩針,但如接種首劑的時間在六個月內,仍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
註:疫苗通行證暫不適用於12歲以下兒童,但會視乎接種進度、疫情發展進一步檢視適用範圍
資料來源:食物及衛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