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8日電/據新華社報道,國務院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1月17日召開的會議顯示,截至2021年年底,我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
中央黨政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所管理企業中公司制企業占比97.7%,地方國有企業中公司制企業占比99.9%,實現了歷史性突破。
公司制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有效組織形式,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主要是指將傳統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改制為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範的公司制企業。並根據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要求,不斷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市場化經營機制。
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相關探索起,我國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早已不是新鮮事物,但受制於多種原因,改革越往後推進難度越大。
2020年啟動的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明確提出,要全面完成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打響了這項重要改革的“收官”之戰,意味著從法律上制度上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
有利於將國有企業打造成為真正獨立的市場主體,這是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快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的必然要求,對進一步推動國有企業與市場經濟深入融合,激發國有企業發展活力、動力具有重大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