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對代際居住模式變遷對居家養老的影響,我國一方面鼓勵和促進多代同居模式的回歸,另一方面推進家庭養老責任的“社會化”,擴大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指出,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完善階梯電價、水價、氣價政策,鼓勵成年子女與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贍養義務、承擔照料責任。此外,護理補貼、減免遺產稅或房屋稅、購房優惠等也是韓國、新加坡等亞洲國家鼓勵子女與父母同住的常用政策舉措。面對人口大規模流動的現狀,這些舉措為老年人投靠子女消除障礙,具有重要意義。《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就提出為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提供“戶口安置、醫保結算”等便利。戶口含金量較高的上海、北京、深圳等城市也為外地老年人投靠子女落戶提供了通道。截至當前,異地就醫的住院費用已經實現直接醫保結算,普通門診費用的跨省直接結算正在27個地區開展試點。
健全社會化的養老服務,創新居家養老與社區養老相結合的模式,是適應我國國情的應對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的重要手段。社區養老服務和居家養老服務是對傳統家庭養老模式的有效補充,減輕了家庭養老的壓力,可以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急救、文化娛樂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務。我國當前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仍然存在覆蓋範圍不足、服務能力有限、專業人員缺乏、多樣化和市場化程度不高等問題。為此,各級政府正加大財政投入,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完善社區養老基礎設施;探索並推動建立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家庭延伸的模式;以需求為導向,提高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能力,合理配置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資源,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
來源:光明日報 作者:楊舸(中國社會科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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