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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博主褻瀆烈士墓,獲刑七個月!
http://www.CRNTT.com   2021-11-15 13:17:40


  中評社北京11月15日電/據央視新聞報道,新疆皮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李奇賢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案,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皮山縣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李奇賢犯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並責令其自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通過全國性媒體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

  經查:2021年7月15日,被告人李奇賢在新疆和田地區皮山縣賽圖拉鎮康西瓦烈士陵園內,先是踩踏刻有烈士陵園名稱的石碑底座,斜倚碑身擺拍後,又到陳祥榕烈士墓前,滿臉嬉笑腳踩墓碑底座,用手比作“手槍”狀對著烈士墓碑再次擺拍。同日12時許,李奇賢將上述照片在微信朋友圈(5000餘名微信好友)公開發布,經多名微信好友指出照片內容對英雄烈士不尊重後,遂删除該內容。為獲取流量關注,14時許,李奇賢再次將照片發布至今日頭條個人賬號“小賢Jayson”,上述照片在網絡上迅速傳播擴散,引發社會公眾強烈憤慨,造成惡劣影響。

  新疆檢察機關發現後,第一時間採取措施,譴責不當行為,引導社會輿論,並督促公安機關於7月22日對李奇賢立案偵查,皮山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偵查。同時,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聯合烏魯木齊軍事檢察院公益訴訟立案並開展調查。9月30日,檢察機關依法對李奇賢提起公訴,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庭審中,李奇賢推翻原有罪供述拒不認罪,檢察機關依法提出有期徒刑七個月的量刑建議。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後,采納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和量刑建議,作出上述判決。

  “一個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沒有英雄,一個有前途的國家不能沒有先鋒。”從網民“@作業本”污辱邱少雲烈士名譽案,到網民“辣筆小球”詆毀貶損護國戍邊英雄,再到網民“羅某平”侮辱抗美援朝志願軍英烈等,不斷有人挑戰輿論、道德、法律底線,衝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坐落在海拔4280米的康西瓦烈士陵園,安葬著1962年中印自衛反擊作戰以來的100多名烈士,這裡是邊防官兵的精神家園。侮辱、詆毀英雄烈士,是對民族感情的傷害、是對法治底線的突破、是對核心價值觀的侵犯,豈能漠然置之?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網絡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社會危害性更大。無論“大V”“小V”,無論以何種方式,侮辱和誹謗英烈名譽、褻瀆英烈精神必定付出應有代價,非此不足以弘揚正氣、告慰英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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