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嚴防校內發生聚集性疫情
各學校要嚴格落實高等學校、中小學校和托幼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術方案(第四版)要求,嚴格落實“四方責任”“四早”要求,多措並舉嚴防校內聚集性疫情。按照“能不辦則不辦”“能緩辦則緩辦”“能線上辦則線上辦”“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大型聚集性活動審批與管理,最大限度壓減會議、論壇、培訓等聚集性活動。近期,原則上不舉辦文藝演出、體育比賽等大型活動。
各學校要科學劃分最小管控單元,分區域管理,食堂錯時錯峰就餐,所有教育教學活動從嚴落實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員聚集。要做好全體師生員工的每日排查和健康監測。在校師生嚴格落實戴口罩、一米線、掃碼、測溫等各項防疫要求,居家師生嚴格做好個人防護。要規範做好全方位校園環境衛生清潔消毒,出現疑似病例、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的學校要在專業機構的指導下進行環境徹底檢測和消殺。
涉疫地區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系統疫情防控措施40條規定,確保教職員工“十必須”、學生“六做到”、家長“四做好”、校園防控“二十到位”。師生員工不離連、不出省,不前往重點地區、不去人員密集場所。師生員工一律服從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安排,按要求實行隔離和核酸監測排查。涉疫地區留校師生3天1次核酸檢測,由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免費檢測,各學校主動與屬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做好溝通對接。
四、嚴防校園疫情風險向社會擴散
在校內出現疫情風險時,各區市縣(先導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嚴格管控師生校內外流動,特別要加強對涉疫情師生管理,督促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動員師生配合屬地疾控部門做好密接人員排查和流調溯源,對發現的密切接觸者按照屬地要求做好隔離等措施,嚴防校園疫情風險向社會擴散。
五、加強校內生活服務保障和學生心理疏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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