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總體目標
到2025年,城鄉建設綠色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建設方式綠色轉型成效顯著,碳減排扎實推進,城市整體性、系統性、生長性增強,“城市病”問題緩解,城鄉生態環境質量整體改善,城鄉發展質量和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明顯提升,綜合治理能力顯著提高,綠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廣。
到2035年,城鄉建設全面實現綠色發展,碳減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鄉村品質全面提升,人居環境更加美好,城鄉建設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實現現代化,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
二、推進城鄉建設一體化發展
(一)促進區域和城市群綠色發展。建立健全區域和城市群綠色發展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各城市比較優勢,促進資源有效配置。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管控邊界,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建立水資源剛性約束制度,建設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匹配、重大風險防控相結合的空間格局。統籌區域、城市群和都市圈內大中小城市住房建設,與人口構成、產業結構相適應。協同建設區域生態網絡和綠道體系,銜接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准入清單,改善區域生態環境。推進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建立功能完善、銜接緊密、保障有力的城市群綜合立體交通等現代化設施網絡體系。
(二)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城市。建立分層次、分區域協調管控機制,以自然資源承載能力和生態環境容量為基礎,合理確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規模,合理確定開發建設密度和強度。提高中心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建設一批產城融合、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區新城,推動多中心、組團式發展。落實規劃環評要求和防噪聲距離。大力推進城市節水,提高水資源集約節約利用水平。實施海綿城市建設,完善城市防洪排澇體系,提高城市防災減災能力,增強城市韌性。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工程,保護城市山體自然風貌,修復江河、湖泊、濕地,加強城市公園和綠地建設,推進立體綠化,構建連續完整的生態基礎設施體系。實施城市功能完善工程,加強嬰幼兒照護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醫療衛生機構、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社區足球場地等設施建設,增加公共活動空間,建設體育公園,完善文化和旅遊消費場所設施,推動發展城市新業態、新功能。建立健全推進城市生態修復、功能完善工程標準規範和工作體系。推動綠色城市、森林城市、“無廢城市”建設,深入開展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大力提升縣城公共設施和服務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