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中支柱一的核心內容,是突破現行國際稅收規則中關於物理存在的限制條件,向市場國重新分配大型跨國企業的利潤和徵稅權,以確保相關跨國企業在數字經濟背景下更加公平地承擔全球納稅義務。
OECD測算,支柱一預計影響全球規模最大且最具營利性的約100家跨國企業集團,每年將超過1250億美元的利潤重新分配給市場國。
普華永道亞太區轉讓定價服務主管合夥人原遵華表示,支柱一中,全球收入超過200億歐元且利潤率(即稅前利潤/收入)超過10%的跨國集團將適用金額A規則,需要將剩餘利潤(即超過10%利潤率的部分)中的25%重新分配至市場國交稅。由於支柱一的適用範圍標準很高,受其影響的跨國企業集團約100家左右,其中美國企業約占50%,除美國外的七國集團企業約占22%,中國企業約占8%。總體而言,支柱一下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從中獲得的稅收收益將高於發達國家。
《聲明》中支柱二核心內容,通過建立全球最低稅制度,打擊跨國企業逃避稅,並為企業所得稅稅率競爭劃定15%底線。據OECD測算,全球最低稅稅率為15%,預計每年在全球範圍內增加1500億美元的企業所得稅收入。
普華永道中國國際稅務服務主管合夥人王鵬表示,根據支柱二方案,全球收入超過7.5億歐元的跨境企業,需要就其在低於全球最低稅率的國家/地區獲的收入補繳稅款至全球最低稅率。全球最低稅率計劃2023年執行,將使得低稅地和避稅地的稅收競爭優勢將大大削弱,這些地區以往依靠超低稅負來吸引跨國企業將業務及利潤留存在當地的發展策略恐難以為繼。
《聲明》同時要求,將開發多邊公約,要求所有締約方撤銷對所有企業的所有數字服務稅以及其他相關類似單邊措施,並承諾未來不再引入類似措施。多位專家告訴第一財經,這意味著全球稅改將取代數字服務稅,未來上述已經開征數字服務稅國家將撤銷這一稅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