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9日電/據中國證券報報道,10月8日,國家藥監局發布《兒童化妝品監督管理規定》(簡稱《規定》),這是我國首個專門針對兒童化妝品的監管法規文件。《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幾年兒童化妝品領域的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特別是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以兒童玩具、“消字號”產品冒充兒童化妝品等問題為兒童的健康成長帶來較高風險隱患。今年國家藥監局將“強化兒童用妝安全,實施‘護苗’專項行動”列入“我為群眾辦實事”工作清單,其中制定《規定》是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
券商認為,化妝品監管逐步趨於嚴格,將對化妝品企業的研發實力與市場洞察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行業集中度會進一步提升。
不得使用尚處於監測期的新原料
《規定》共22條,內容涉及兒童化妝品的定義、標簽要求、配方設計原則、安全評估、生產經營要求等。
根據《規定》,兒童化妝品是指適用於年齡在12歲以下(含12歲)兒童,具有清潔、保濕、爽身、防曬等功效的化妝品。標識“適用於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詞語或者利用商標、圖案、諧音、字母、漢語拼音、數字、符號、包裝形式等暗示產品使用人群包含兒童的產品,按照兒童化妝品管理。
國家藥監局化妝品監管司有關負責人表示,一直以來,兒童化妝品的註冊備案管理就嚴於一般化妝品,一些企業為逃避監管,在其生產的一般化妝品標簽上標注暗示性信息,讓消費者誤以為該產品為兒童化妝品。比較常見的方式就是使用“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詞語,或者利用商標、圖案、諧音等誤導消費者。《規定》就此做了進一步明確。
《規定》要求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源頭治理。明確了化妝品註冊人、備案人對兒童化妝品的質量安全和功效宣稱負責。在產品開發、配方設計、標簽使用、安全評估、生產經營、不良反應監測、不合格品處置等方面,對企業提出具體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