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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城市更新的底線
http://www.CRNTT.com   2021-08-19 08:15:59


  中評社北京8月19日電/近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研究起草了《關於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該通知雖然還在徵求意見過程中,但對於指導各地積極穩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防止沿用過度房地產化的開發建設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問題,意義重大。為進一步理解把握通知精神,特推出“積極穩妥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系列評論。

  近年來,各地大力推進城市更新行動,但個別地方卻出現了大拆大建、砍伐老樹等不良現象。這不僅破壞了城市原有風貌,提高了居民生活成本,也引發了一些新問題。在一定程度上講,這些問題主要源於相關地方違背城市建設規律,忽略群眾意願,沒有堅持劃定底線,以致城市更新變形走樣。

  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底線,城市更新同樣如此。推進城市更新行動,主要目的是提高城市發展質量,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既然如此,就要牢牢堅守底線,防止越線質變。比如,城市更新不是不能拆除,但必須是在“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築”這個底線範圍內進行,而不是盲目大拆除;城市更新也不是杜絕項目增建,而必須是在“不突破老城區原有密度強度、不增加資源環境承載壓力”的範圍內增建。

  城市更新必然需要一些人搬離原址以騰出空間,但這應該是在“尊重居民安置意願”“不割斷人地文化之間關係”的前提下就近安置。與之相應,住房保障建設也要堅守“不大規模短時間拆遷”“租房租金不大幅上漲”的底線,要能保障新市民、低收入困難群眾等重點群體安居樂業。

  堅守底線不容易。但是,對於城市更新這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再難也要堅持到底。筆者以為,下一步城市開發建設方式應調整優化。

  能留則留,以“留”為先。“留”承載著控制資源環境承載壓力和保障宜居空間的雙重期待。居住在老城區的原有居民,已經形成了相對穩定的鄰里關係和社會網絡。通過就地就近安置,從而實現合適的“留”,是對其幸福生活、集體歸屬感的尊重,也有利於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氛圍,維護社會穩定。何況,一些老城區的舊建築、原空間、老社區,雖然存在一定程度的破損和功能落後,但絕大多數依然保有基礎功能,有些還蘊藏著深刻的歷史記憶和獨特的審美價值。對此,自然理應保留。對那些空間密度和強度已難以承受現代生活需求的舊式社區,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務設施外,也要嚴格控制改擴建、新建建築規模和建設強度,保持宜居密度,增加城市的彈性和韌性。

  漸進微改,有機更新。在城市更新過程中,改造不可避免。問題在於改什麼,怎麼改?這就涉及改的對象、改的方式。在改的對象上,主要是改造那些功能缺失或落後的微觀建築空間、可以修繕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以及過密地區的公共空間和公園綠地等。在改造方式上,要進行存量微改、循序漸進、有機更新。對於現有的存量資源,要在不改變基本格局的基礎上,對建築和空間的局部功能、空間進行輕量化改造或整飾完善,減少重複建設,降低改造成本,以“綉花功夫”實現環境、建築和生活方式的綜合提升。

  分類處置,審慎拆除。嚴格控制大拆大建並不意味著不能拆除,但必須審慎進行。審慎體現在三道門檻上:一是分類處置。這次住建部徵求意見稿明確了可以拆除的兩種類型——違法建築和被鑒定為危房的房屋,其他既有建築應以保留修繕加固為主。二是謹慎決策。主要是加強事前評估,公開徵求居民意見,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並履行報批程序,堅決杜絕“拍腦袋”決策。三是總量限制。徵求意見稿規定了片區或項目內拆除建築面積不應大於現狀總建築面積的20%。這個標準應該說是科學合理的。三道門檻提升了拆除的成本,進一步明確了城市更新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的政策導向。

  總之,城市更新要擯棄眼花繚亂、勞民傷財的顯功,多做益人民、利長遠的潛功,把城市建設成為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美麗家園。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劉明軒(江蘇省社科院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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